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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春尺蠖等害虫防治工作的通知
2021-03-26 点击量:1043

邢绿办字[2021] 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春尺蠖是林业春季主要害虫之一,严重危害时将树木早春刚萌发的嫩芽全部吃光,影响其正常生长和景观效果。近年来我市出现了不同程度危害。根据林业部门监测调查,今年我市部分区域春尺蠖虫口密度非常高,特别是高速、国道、省道绿化带和部分片林区域。现就春尺蠖等害虫防治通知如下:

      一、防控属地管理。各县(市、区)要把春尺蠖等害虫防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各级领导防控工作责任,抓紧时间安排部署,积极组织防治,确保窗口地带生态景观安全,巩固绿化成果。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市、区)要按照防治任务及时筹措财政防治资金,购置必要的防治药剂和器械,确保防治工作圆满完成,确保不出现影响景观的灾害。

      三、积极开展防治。各县(市、区)可采用地面防治和飞机防治、专业防治和群众防治,争取在4月15日前完成本区域防治任务,把春尺蠖等害虫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绿办将对春尺蠖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落实防治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防治效果。对在防治工作中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反应不快的,造成大面积成灾的,全市通报批评,直至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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