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草把河山妆成锦绣——新中国成立75周年林草建设与发展巡礼

2024-09-30 点击数量:716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无山不绿,有水皆清。四时花香,万壑鸟鸣。替河山妆成锦绣,把国土绘成丹青。”这是新中国首任林业部部长梁希描绘的动人远景,也是新中国务林人长期践行的铮铮誓言。

新中国成立75年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以林草湿之笔,用智慧和汗水,在神州大地上描绘出一幅幅丹青画卷。过去到处满目疮痍,现在处处绿意盎然;曾经的大漠荒山,现已变成绿洲林海;水土流失严重的不毛之地,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幸福家园;以前风沙肆虐,如今天朗气清……旧貌换新颜,沧桑呈巨变,见证着中国林草事业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昭示着生态文明建设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绿色生态奇迹持续创造

新中国成立75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林草改革发展,将其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行动和重要举措,为林草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保障。

这是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的75年。

广大人民群众和林草工作者致力于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一代接着一代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各地锚定目标、保持定力,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以有力有效的务实行动,打造绿水青山,建设秀美山川。

长城内外尽朝晖,万里河山美如画 周万萍摄(中新社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生态文明新时代。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林草系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开启了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这十多年,全国累计完成造林10.95亿亩、森林抚育12.40亿亩、种草改良7亿亩。完成湿地保护修复项目3600多个,修复和新增湿地面积1400多万亩。完成防沙治沙任务3.55亿亩,53%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

这是实施生态工程、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75年。

在长期组织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持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基础上,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等重大生态工程,全面推行工程治理。

“三北”工程实施40多年来,累计完成造林保存面积4.8亿亩,治理退化草原12.8亿亩,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5.05%提高到13.84%,61%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控制,4.5亿亩农田得到有效保护。特别是2023年6月6日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防沙治沙为主攻方向,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光伏治沙等新技术模式为突破口,全面打响“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一年多来,“三北”工程攻坚战完成综合治理任务4000多万亩。

这是加强生态建设、创造生态奇迹的75年。

我国林草事业经历了以木材生产为主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阶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加强保护修复,着力提升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我国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连续四十多年“双增长”,成为世界上森林资源增长最快最多和人工造林面积最大的国家。21世纪以来中国贡献了全球约四分之一的新增绿化面积,是全球“增绿”的主力军。我国森林面积达到34.6亿亩,森林覆盖率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8.6%提高到24.02%。

——我国草地面积39.68亿亩,居世界第一。草原定位实现从生产为主向以生态为主的根本转变,草原持续退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重点天然草原牲畜超载率从十年前的23%下降到10.09%,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50.32%。

——我国湿地面积8.45亿亩,居世界第四。我国是世界上红树林面积净增加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红树林面积由21世纪初的33万亩增加到45万亩。建立国家重要湿地58处、国家湿地公园903处,指定国际重要湿地82处,认证国际湿地城市13个。

——我国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双缩减”,重点治理区实现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率先实现联合国提出的到2030年土地退化“零增长”目标。

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推动下,片片新绿不断涌现,绿色版图日益扩大,森林草原如同一道道绿色屏障,发挥着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重要生态功能,守护着祖国的万里山河,人与自然的关系持续向好。

国家公园建设创新突破

国家公园和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实践,也是国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的重要抓手。

2015年,我国启动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探索开展国家公园体制机制创新、生态保护修复、社区协调发展等重点工作。在10个国家公园试点基础上,2021年首批设立了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5个国家公园,保护面积达23万平方公里,涵盖近30%的陆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

如今,首批国家公园内,长江、黄河、澜沧江源头实现整体保护;连通了13个大熊猫局域种群生态廊道,保护了70%以上的野生大熊猫栖息地;东北虎、东北豹等旗舰物种数量持续增长;雨神角蟾、福建天麻、武夷林蛙等频频刷新物种纪录。

全世界最大的国家公园体系正在建设。我国制定了《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科学布局了49个国家公园候选区(含已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总面积达到110万平方公里,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0%,涵盖了国土生态安全屏障最关键的区域,保护了80%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其栖息地。统筹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先后在北京、广州设立国家植物园、华南国家植物园,又遴选了14个国家植物园候选园。

国家公园法治建设加快推进。国家公园法草案2024年7月31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9月1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出台了国家公园创建设立、总体规划、监测评估、资金项目等10多项制度办法和5个国家标准,公布实施了第一批5个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国家公园制度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

这十多年,从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到正式设立,再到国家公园体系建设和法治建设,我国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进一步加强了重点地区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保护,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也成为展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提升了我国在全球生态保护领域的影响力。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于1956年,是我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区,保存了大片原始森林,维护了生物多样性。2024年,这个保护区设置了一条“小小科学家成长之路”主题自然教育体验径,一条以“自然森林”为主题的自然教育探索径,许多孩子利用暑假来此研学,亲近自然、了解自然。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逐步建立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沙漠公园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目前已有9000多处,总面积约占全国陆域国土面积的18%。同时,拥有世界自然遗产15处、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4处、世界地质公园47处,数量均居世界第一。建有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34处,数量也居全球前列。我国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75年来,我国持续加强林草湿沙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稳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栖息地建设,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74%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和65%的高等植物群落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稳步提升。

野生动植物保护更加有力有效。发布并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以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加强大熊猫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及国际合作,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科学防控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绝大多数种类的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群总体稳中有升、栖息地质量不断改善,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生存形势发生了历史性、全局性好转。旗舰物种数量持续增长,大熊猫、海南长臂猿、亚洲象、穿山甲、朱鹮等旗舰物种以及苏铁、兰科植物等300余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得到恢复性增长。在我国野外曾一度消失的普氏野马、麋鹿等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华盖木、德保苏铁等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重新建立了野外种群,生存区域不断扩大。

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林草资源。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森林采伐限额、草原禁牧、草畜平衡等制度,划定并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国所有的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扎实开展森林督查、打击毁林毁草等专项执法行动,挂牌督办典型案件,公开通报典型问题,开展警示约谈。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建成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实现了智能化管理。

林草灾害防控持续加强。切实加大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力度,采取包片指导、“揭榜挂帅”和攻坚行动,全力防控森林雷击火、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互花米草等,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林草治理体系逐步完善

75年来,我国不断深化林草改革创新,加强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中央出台了集体林和国有林改革、国家公园体制、林长制、科学绿化、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以及草原、天然林、湿地、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等一系列意见制度方案。出台了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防沙治沙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林草部门主要实施7部法律、15部行政法规和47部部门规章,强化了林草执法监督。

支撑保障体系明显加强。明确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改革发展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和各地对林业投入不断加大。建立了一批林业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科研技术中心(基地、园区),建成了科技推广应用体系、标准体系。全国现有国家级、省级、市级林业科研机构236个,科研人员1.9万余人,县级以上林草科技推广机构2855个、3.5万余人,林草系统有两院院士14位。

组织管理体系全面建立。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广泛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实行重点工程项目制,推行工程治理。全面推行林长制,共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127.41万人,其中省级林长422人,全国共有生态护林员185万人。各省建立省级林长制基本制度123项,林长履职、“林长+”等省级工作制度机制142项,形成了完备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督查考核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不断压实,部门协同推进林草重点工作效能显著提升,基层林草基础建设能力不断增强。

国际合作体系日益完善。国家林草部门牵头履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湿地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联合国森林文书,参与履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涉林草国际公约。加强林草对外合作,我国与60多个国家和组织签订并组织实施15个政府间双边合作协议、112个部门间双边合作协议和5个区域合作协议。深度参与国际林草事务,推动在北京成立国际竹藤组织、亚太森林网络组织,在深圳筹建国际红树林中心,成功举办了多个重要林草国际会议,引领并推动全球生态治理进程。

生态惠民活力持续提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2002年以来,集体林改从福建走向全国,从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取得了重要成果,极大激发了林业发展的内在活力与潜力,造就了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推进了扩绿兴绿护绿,打造了森林“四库”,造福了山区林区广大人民群众。

目前,顺利完成集体林地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勘界发证等主体改革任务,全国发放林权证1亿多本,基本建立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形成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格局,进一步增强了林业发展内生动力,有效促进了林权增值、林业增产、林农增收。集体林地租金由林改前每年每亩1—2元提高到20元左右,南方集体林区达到30—50元,有的地方达到100多元。全国林权抵押贷款余额从2010年的100多亿元增长到1700多亿元。集体林业带动了4700多万农民就业,林地亩均产出300元,比林改前增长3倍多。集体林改策源地福建武平捷文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由林改前的1600元增加到近3万元,增长了18倍。

林草改革发展带来了生态环境的显著改善,催生了绿色经济的蓬勃兴起,促进了民生福祉的显著提升。林业产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实力持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总产值快速增长,不仅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与转型升级,也为农民增收致富开辟了广阔渠道,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

据统计,2023年,我国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9.2万亿元,形成了经济林、林下经济、木竹加工、生态旅游4个年产值超万亿元的支柱产业。经济林产量达到2.26亿吨,成为继粮食、蔬菜之后的第三大农产品。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超过1800亿美元,我国已成为世界林产品生产、贸易、消费第一大国。全国直接从事林业产业的就业人数达6000万人。林区山区农民收入的20%左右来自林产品,部分林业重点县超过60%。

生态文明疾风劲吹,生态行动如火如荼。放眼神州大地,从山区到平原,从沙区到海疆,从城市到乡村,到处是山河锦绣壮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动人场景,绿水青山改新颜,美丽中国入画来。今日中国,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人更富,万里河山更加多姿多彩。(温雅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