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林业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邢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邢台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林业建设健康发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方面
一是坚持党政主要责任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党政一把手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有力促进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定期召开会议,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听取法治工作汇报。2025年,党组会议累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全面汇报4次,并将法治建设考核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督促班子成员强化法治意识。三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上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二)健全职能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方面
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林业局在行动”专题宣讲会,提出加强项目建设用地、资金等生产要素保障,优化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审批,加强指导和监管工作,着力打造更优的营商环境。以多种形式提供林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200余次,增强群众和企业对涉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度,有效预防不知情违法行为。通过林业执法,查处违法违规涉林案件,打击各种毁林占林等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全市设立377个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配备查防员1389名,做到定人、定点、定时监测,截至目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面积72.58万亩次,成灾率为0,没有出现大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印发《关于加强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工作的令》,严抓森林草原火源管控、火患整治、预警监测工作,2025年以来我市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方面
一是积极履行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及时跟进学习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制度,积极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开展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征集工作,按要求研究并反馈立法项目建议。按要求提出并反馈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大法规规章清理力度,按照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5年,我局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司法局做好行政复议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行政复议工作有法可依。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2025年,我局与河北万里律师事务所签订行政常年法律合同,严格按照合同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日常法律服务咨询等工作,有效预防法律风险,促进法治环境的持续优化,共同推进法治化建设过程。
(四)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学合法
制定《邢台市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并严格落实。2025年至今,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年度立法计划,将古树名木保护规定列为一类立法项目,按要求对《邢台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开展合法性审查。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印发并实施《邢台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邢台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邢台市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并严格落实,确保执法行为可追溯、可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和反向衔接机制。二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外公布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基准并切实遵循,编制并公布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动态调整。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计划、标准、文书、主体等五大项,并在局官网上公示,严格落实入企扫码制度,按时上报我局行政检查月报统计表。2025年至今,我局开展入企扫码4次,扫码制度落实率100%。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方面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预防违法行为。通过宣传、现场答疑等形式提供林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200余次,增强群众和企业对涉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度,有效预防不知情违法行为。利用邢台市林业局微信公众号“邢台林业”对民法典、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线上宣传,扩大宣传面。并广泛开展线下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解答疑惑、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等,向群众进一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2025年至今,累计开展宣传20余次。二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制定了《邢台市林业局涉林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同时注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能够公正、公平对待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截至目前,2025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
(一)我市古树名木保护规定立法工作取得关键进展。我局起草了《邢台市古树名木保护规定(草案)》,广泛征求了各县(市、区)、相关市直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社会群众意见,并经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市政府常务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通过了《邢台市古树名木保护规定(草案)》,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复审。
(二)建立邢台市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我局牵头各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建立了邢台市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有助于推进湿地系统性治理,建立了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对于推动我市湿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我市在第二届世界林木业大会暨2024年世界林产品及木制品展会荣获一特二银奖。世界林产品及木制品展组委会发布通知,我市酸枣仁崖柏线香(河北萸玺堂中药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荣获第二届世界林木业大会暨2024年世界林产品及木制品展会特等奖,酸枣叶茶(河北萸玺堂中药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金镶玉竹(河北志融农林开发有限公司)获得银奖。
(四)省林草局通报我市长信国有林场国家核桃良种基地2024年省级考核优秀等级,全省排名第二。省局对全省11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2024年度的良种生产、基础设施维建、科技支撑、基地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我市国有长信林场国家核桃良种基地以104.6的总成绩获评“优秀”等级,位居全省第二。12月份我局种苗站荣获全省打假打侵知识产权保护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五)我市“三北”六期工程全面开工。我市成功申报“三北”六期工程,围绕2025年工程任务,迅速推进项目立项、作业设计、招投标等开展,2025年9月28日新建“三北”工程全面开工建设。
(六)我市定向组织类义务植树尽责活动全省第一。1月20日,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2024年全省义务植树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我市定向组织类义务植树尽责活动全省排名第一,“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全面排名第二。省林草局绿化简报报道我市造林绿化成效。5月7日,省林草局绿化简报报道我市造林绿化成效:“邢台市提前完成全年造林任务”。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
虽然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由于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再加上行政执法人员身兼数职、缺少法律专业人员等,导致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存在死角,执法力量较为分散、法制机构建设比较薄弱等问题。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巩固拓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健全,做到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建设。持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常态化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构建常态化、节点化、立体化的宣传新格局,紧密围绕“3·12”植树节、“爱鸟周”、森林防火宣传月、湿地日、防治荒漠化日等关键节点,精心策划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森林资源保护意识,为邢台林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