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2024-07-10 点击量:3047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邢林罚决[2024]001号 | 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十九条第一款及《河北省林草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三十九条第(三)项 | 吴** | 1、没收猎捕工具3张;2、处猎获物价值一倍的罚款,计贰仟壹佰元整。 | 2024.7.8 | 邢台市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