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358号建议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1〕4号
对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358号建议的答复
孙凤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平原地区植树造林规划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我市深入贯彻执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平原绿化工作如黄河故道防沙治沙、退耕还林、绿色廊道建设、环城绿化和国家储备林等工程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城乡生态环境有了很大改进,很多农户依靠林果实现了小康。同时也存在一些正如您所言的问题,如占用耕地造林的问题、占地补贴政府负担太重的问题,在各县(市、区)不同程度存在。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开展了多次调查研究和反馈,引起了上级林业部门的重视。
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国务院出台了严禁占用耕地造林的有关通知。自2020年9月份以来,在植树造林工作中我市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严禁占用耕地造林,要求造林绿化项目不能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否则项目规划不予批复。在造林绿化成果验收中,凡是占用耕地造林的面积一律不计入造林有效面积。
为进一步增加森林资源,提升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全市国土绿化高质量赶超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89号),我市研究制定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的实施方案》,今年7月31日,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邢政办字〔2021〕38号文件予以印发。
该《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划定绿化用地,科学安排绿化任务,实行精准化管理。将绿化任务和绿化成果落到实地、落到图斑、落到数据库。要充分利用城乡废弃地、边角地、房前屋后、路渠两边等见缝插绿,做到宜绿尽绿,努力增加林木资源。重点生态绿化工程要实现作业设计编制、论证、施工、检查验收全过程监管。要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加强技术服务和培训,注重技术支撑,提高科技含量,严把造林质量关,认真把好整地、苗木、栽植、浇水等环节,保证造林绿化成效,确保种一片、活一片、成一片,提高国土绿化成效。
十分感谢您对平原绿化工作的关注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方案》的实施与监督,提高科学绿化水平。
邢台市林业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