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获得农发行贷款5.8亿元
2017年12月30日,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批复同意,我市城区及周边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获得农发行贷款5.8亿元,建设规模3.16万亩,涉及邢台县、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和邢东新区5个县区。标志着我市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极大改善市区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邢台提供有力支撑。
创新突破,走出了实施储备林项目的新模式。在2016年落实储备林项目贷款12.54亿元的基础上,2017年我市把储备林项目重点向城区及周边绿化转移,编制了项目建设方案。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受财政部财预〔2017〕87号文的影响,储备林项目贷款不能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继续运作,影响了项目推进。为此,我们及时调整思路,转变模式,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采用政府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城区及周边储备林项目,并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肯定。市政府市长董晓宇、常务副市长周永会、主管市长胡仁彩先后10多次召开调度会,专题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林业局、城管执法局、财政局、市农发行、顺德集团等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密切协作,加班加点,全力推进,确保了项目快速推进。从全国范围看,我市是第一个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储备林项目,是第一个在城区及周边实施储备林项目的市,为其他省、市提供了可借鉴的模板。
科学规划,努力打造城市亮点工程。根据市规划局提供的城区及周边储备林选址示意图,经国土部门审核后,确定了我市城区及周边实施储备林基地建设的实施地块。项目规划按照高起点、高品位、重景观、重生态的要求,坚持以混交为主的原则,注重阔叶和常绿树种的搭配,努力增加彩叶树种和乡土树种的比例,既保证了国家木材储备战略目标,又提升了绿化景观效果,为提升邢台绿化水平,打造休闲宜居城市奠定了基础。
健全机制,确保项目健康有序运行。为规范项目管理,目前,已制定了邢台市城区及周边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在下一步项目运营过程中,将采用契约式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社区参与等先进管理理念、制度和办法,制定基地种苗、财务、科技推广、检查验收、信息档案等具体管理办法,推行质量监督体系、成本管理体系、受托支付办法、竣工评价等工作机制,定期对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绩效评价,确保项目健康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