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言日期:2025-12-01 02:01:06
    内容:   94年登记的林地使用执照查询方式有哪些,怎么查询
    站长回复:    感谢您的关注,相关问题建议您咨询我局林政资源科,电话0319-2229356
    回复日期:     2025-12-02 10:10:42
  • 留言日期:2025-10-21 15:39:05
    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临城县有没有国家对口单位授予的中国核桃之乡或中国薄皮核桃之乡 的称为和牌匾?
    站长回复:    河北省临城县在2011年3月被中国经济林协会命名为“中国薄皮核桃之乡”,详情您可咨询临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319-7191666
    回复日期:     2025-10-21 17:19:53
  • 留言日期:2025-10-03 14:35:02
    内容:   尊敬的邢台市林业局您好!我是来自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硕士研究生,目前在做京津冀国土空间治理方面的研究,需要邢台市各个县2014-2023年的森林覆盖率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的数据,在网上查询未找到相关数据,希望能够给与支持,十分感谢!!
    站长回复:    感谢您的关注,相关问题建议您咨询我局林政资源科,电话0319-2229356
    回复日期:     2025-10-04 09:43:30
  • 留言日期:2025-09-13 10:07:13
    内容:   你好,我是威县养殖虎皮鹦鹉的,我想办理个非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请问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站长回复: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相关问题请咨询我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电话0319-2228158,会有工作人员为您解答。
    回复日期:     2025-09-15 08:40:17
  • 留言日期:2025-09-05 11:33:47
    内容:   现在可以养吸蜜鹦鹉吗 需要办理什么证件和手续 单只欣赏不繁育
    站长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野生动物相关工作的关注与咨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除粉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鸡尾鹦鹉外,其他种类鹦鹉均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个人若要饲养吸蜜鹦鹉(含单只观赏)需依法办理相关许可。相关问题您可咨询我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电话0319-2228158,会有工作人员为您耐心解答。
    回复日期:     2025-09-05 14:52:26
  • 留言日期:2025-07-30 00:28:41
    内容:   您好 请问邢台市私人是否可以饲养在河南开放式点的带有野生动物管理标识的鹦鹉品种如:金太阳、凯克、葵 花、金刚、折衷等作为宠物
    站长回复:    河北省迄今未收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开展专用标识试点的正式通知。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和我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现状,建议个人购买饲养观赏上述鹦鹉,应当遵照现行法律规定进行。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我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电话0319-2228158,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日期:     2025-07-30 09:40:19
  • 留言日期:2025-06-22 18:45:59
    内容:   尊敬的局领导,您好! 我们村里有一颗百年皂角树,皂角树本身具有其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生态意义,同时也是村里老一辈精心保护下来的,真心希望能够按古树标准进行保护起来,特向局领导申请,可以派人下来实地考查一下。恳请批准!
    站长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支持,我局已联系属地林业部门前往核实,您也可以致电0319-3218666继续关注后续情况。
    回复日期:     2025-06-23 11:44:16
  • 留言日期:2025-06-15 12:50:23
    内容:   您好,我家在90年代从队里买了两块坡地,有购买合同。一块是核桃园,有十几颗大核桃树。另一块是核桃树批量死了,我家买下来种植柿子树,都进行过开垦。后来因为家庭变故,就放置没管。最近想回去收拾,才听说划归为生态林。请问,一是这种划归能把属于个人的果树区域一并划归吗?二是既然要划归,那个人利益怎么维护,毕竟都出过钱的。三是划归了我们还可以适度开发吗,如果能请明确可以开发到什么程度。如果不能,要不要给补偿?
    站长回复:    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欢迎拨打信都区林业局办公电话0319-3218666进行咨询,会有工作人员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回复日期:     2025-06-16 16:42:58
  • 留言日期:2025-06-07 12:54:44
    内容:   我发现了一只不会飞的啄木鸟不知道是自然衰老导致不会飞行还是受伤,请问如何处理,最好邮箱联系,谢谢
    站长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关注!啄木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私自圈养、买卖或处理均属违法行为。若您捡到的猫头鹰受伤或无法飞行,请立即联系我市林业主管部门(电话:0319-2222662),我们会派专业人员救助;若状态正常,建议保持距离观察,避免惊扰。如需协助放归,也可联系我们评估后处理。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人的责任,您的善举值得肯定!备注:工作邮箱xtzrbhd@163.com
    回复日期:     2025-06-09 09:21:59
  • 留言日期:2025-04-14 16:17:15
    内容:   1、饲养龟类申请办理的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那些材料才可进行申请。 2、具体证明材料应该如何开具才具有有效性。
    站长回复:    若饲养龟类为陆龟,属于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和附录二所列陆生野生动物,其人工繁育应依法经省级林草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人工繁育许可证书。请您咨询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或查看相关链接:http://www.hbzwfw.gov.cn/hbzw/bszn/info/complex.do?itemId=7d4687e0-4041-4b35-97e5-89fbec7eb340。 若饲养龟类为水龟,属水生野生动物,依照职责分工,不在我局业务管理范围,相关问题请咨询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我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日期:     2025-04-15 11: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