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2022-03-17 点击数量:549

以国家公园为代表的各类自然保护地是自然生态空间最重要、最精华的组成部分,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我市现有自然保护地24处,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多种类型。

   近年来我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对自然保护地进行了整合优化。通过对我市自然保护地进行科学评估调查、现存矛盾深入分析、实地走访调研及精确调入调出。通过整合优化共解决自然保护地内永久基本农田、人工商品林、矿业权、村庄、开发区、城镇建成区等六类矛盾地块共计1891个,面积2780.49公顷。二是强力推进自然保护地监管。市林业局成立了自然保护地明察暗访巡查小组,由处级干部带队,实行明察暗访动态督查制,各相关县市区成立了专项工作队伍,不间断地开展动态巡查监管,同时加强与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依法严厉整治破坏自然保护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2021年,共开展自然保护地违规违建项目摸底排查、违建别墅“回头看”专项整治、风景名胜区及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核查等多项专项行动,排查自然保护地内违规违建问题4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运用科技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市林业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聘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公司,通过现场勘查、技术设备测量等智慧手段,对全市24处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全部建筑进行了点位测绘和数据比对,列出疑似违规违建问题清单,确保了监管底数清、情况明。今年以来,市林业局先后出台了《邢台市自然保护地明察暗访工作机制》、《邢台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办法》等共计7项制度,对监管责任、监管办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全方位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