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创建森林城市•共建美好湿地”湿地摄影大赛活动启事
为了营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氛围,全面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展现我市湿地保护与修复成果,提高广大群众热爱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意识,为我市生态文明和生态建设做出贡献,现决定在全市举办“创建森林城市•共建美好湿地”摄影大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以“创建森林城市•共建美好湿地”为主题,反映我市湿地的自然风貌、生物多样性、人文风光、文化习俗、主题活动,作品内容可包含湿地自然景观、水禽水鸟、湿地植物等,以光影记录湿地四季之美。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邢台市林业局
三、时间安排
(一)2022年6月6日—6月10日,发布公告;
(二)2022年6月11日—7月10日,征集作品(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三)7月11日—7月15日,评委评选,公布结果。
拟将入选作品汇编成湿地宣传画册。
四、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单幅、组照不限。
五、参赛规则
(一)投稿方式
参赛者将作品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拍摄地点+创作时间”形式命名,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tslyjybsd@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摄影参赛”。咨询电话:2228158, 联系人:李萍
(二)作品要求
1、大赛面向全市摄影爱好者征稿,鼓励全民拿起手机广泛参与。作者自行选择拍摄点创作符合主题的作品,所有投稿作品必须是2019年1月1日之后拍摄的作品。
2、申报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不限,鼓励新作。只需提交电子版,不得小于3MB,格式为JPEG。
3、所有参赛作品均为原创,参赛作品不得改变作品初始面貌(只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调整或剪裁),不得使用电脑技术合成、添加、删除原有元素的作品参赛。
4、参赛作品每人限投10幅(组),组照每组4-6张。
(三)评选办法
主办单位将组成评审团,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评审,及时公布获奖结果并通知作者。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品价值2000元,
二等奖2名,奖品价值1000元,
三等奖3名,奖品价值500元,
优秀奖20名,奖品价值100元。
六、其他须知
(一)申报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若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与主办单位无关,并取消参展资格。
(二)凡与本次摄影征集主题不符、思想内容不健康、资料不全等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不予参加评选。
(三)主办单位有权在公益展览、湿地宣传画册、网站、书籍、媒体等公益性活动使用参展作品,不付作者稿酬。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有参展作品均不退还,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请自留底片,投稿逾期不予受理。
(五)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附件:邢台市参考湿地名录
邢台市林业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