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长办公室印发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方案

2022-08-01 点击数量:477
   7月28日,河北省林长办公室印发《河北省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方案》,明确了林长制考核的依据、对象、组织实施、内容、时间和方法步骤、结果运用、相关要求七部分内容。

   方案明确,各市总林长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由省林长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林长制实施运行、国土绿化、资源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森林草原灾害防控6项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同时设置了扣分项和加分项,对发生“三个重大”事项的予以扣分,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加分。考核评价细则对考核指标、分值权重、评价内容和评分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明确。

   考核采取各市自查与省级综合考核、实地勘验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报省总林长审定后,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并通报各市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省林长办公室将以林长制工作考核为重要契机,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破解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突出问题,推深做实全省林长制改革,确保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不断开创新时代林业草原事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