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2025年第1号总林长令签发

2025-02-27 点击数量:1394

2月26日,市委书记、市总林长杨猛,市长、市总林长宋华英共同签发2025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高质量推进2025年国土绿化的令》,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增绿就是增优势,植树就是植未来”理念,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积极推进“三北”工程建设,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确保高质量完成30.06万亩营造林任务,为建设“太行泉城、美丽邢台”夯实基础。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总林长令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林长要切实增强做好国土绿化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国土绿化的主体责任。要统筹谋划辖区内国土绿化工作,强力推进绿化任务落实。要按照市下达任务,科学编制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村、地块、山头,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国土绿化任务。

科学造林,注重实效。要把沙化土地、灌木林地、疏林地、荒山荒地以及四旁植树作为绿化重点,西部山区突出抓好“三北”工程造林,全域开展村庄绿化“百村引领、千村提升”行动,精准实施退化林、低质低效林改造提升和中幼林抚育,增加森林资源,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要科学选择造林树种,大力推广乡土品种,提高良种使用率。要加强技术服务和培训,推广“郝氏造林法”等抗旱造林新技术,提高造林成效。

创新机制,多方筹资。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国土绿化投入机制。各县(市、区)要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的同时,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把乡村增绿与农民增收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等,吸引和撬动各类资本投资国土绿化事业。要落实国家关于招标采购相关制度规定,支持国土绿化项目采用灵活方式发包,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中小微企业投标。鼓励承包大户、社会组织先行筹资造林,通过验收后按照相关规定兑现补助资金。对违反所签订流转合同约定应绿不绿的,应依法解除合同、收回林地经营权,并通过依法再流转,持续推进植树造林。

加强管护,巩固成果。要坚持造管结合,加强新植树木抚育管护,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要配齐配足护林人员,加强巡护,严厉打击乱砍乱伐、违法占地、非法放牧等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严防野外违规用火,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突出抓好美国白蛾、春尺蠖和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防控,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重大森林疫情发生,切实巩固绿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