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开展落实市森林防火二十条要求督查工作

2013-04-26 点击数量:1852
   4月10日,我局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提出的二十条要求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会议要求:一要保证督查时间。4月11日-5月10日,市林业局4个督查组每周至少深入县(市)督查2次,将督查中看到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建议以文字形式报防火办,防火办每周发一次通报。二要突出督查重点。要抓住防火工作的关键和主要问题开展督查,我市这次重点是围绕财政投入、人员队伍、基础设施、通讯基站及物资储备等五个方面进行重点督查,看落实、看进展、看问题、看下步打算。三要改进督查方法。这次督查要动真格,查实际,具体是:财政收入要看预算报告,看拨款手续,拨到哪,拨多少,差多少要查清;队伍建设要查名单、工资单、伙食帐、铺盖卷,必要时可集中队伍进行检验;护林员队伍要看名单,多少山场,多少人,责任区是否清楚,是否签订了协议,发放了工资,发多少要查清;基础设施和通讯情况主要看规划,责任落实到谁,是否开工;扑火物资配备是否齐全,尤其是运兵车是否达到每个兵营至少2辆。四要严肃督查态度。要大力开展效能督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对各县(市)存在的问题,要严督实查,一查到底,确保我市森林防火工作提出的二十条要求落实到位,为今后森林防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