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退耕还林宣传信息的通知

2017-06-26 点击数量:1512
 

邢林办字[2017]45

各有关县(市、区)林业局:

近期,国家林业局退耕办在海拉尔举办了退耕还林信息宣传培训班,对退耕还林信息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河北省林业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报送退耕还林宣传信息的通知》冀林项字〔20177号,对退耕还林信息宣传工作做了具体部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退耕还林信息宣传工作。退耕还林实施范围广、涉及群众千家万户、补助周期长、政策性强,需要不断加强宣传,让群众真正理解国家政策,营造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各县市要把退耕还林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工作日程,明确宣传重点,制定宣传方案,强化奖励机制。要加强队伍建设,落实责任人,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二、定期报送信息。各有关县(市、区)林业局,即日起每周至少报送1条退耕还林信息,包括反映退耕还林工作动态、建设成效的文字和图片。报送图片信息的需要注明图片拍摄的时间、地点、拍摄人,并对图片进行简要说明。

三、落实责任。市退耕办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各县市市也要确定一名责任人,请于626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至市退耕办,市退耕办将信息汇总后报省林业项目管理中心。每月底省林业项目中心将通报各地信息上报情况。

联系人:张连英    电话:0319-2212923

邮箱:xtstgb2212923@sina.com

                 

                         2017年6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