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信息
邢台市林业局
2015年度部门预算信息
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现将邢台市林业部门2015年度预算情况予以公开。
一、邢台市林业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09]55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邢政[2009]19号),设立邢台市林业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荒漠化防治和林果业产业发展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规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邢台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市政府报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贯彻省湿地保护规划、湿地保护的有关地方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六)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相关地方标准和规定,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七)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系列或培植、经营利用,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及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初审工作。
(八)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九)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组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十)指导监督全市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工作,贯彻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和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十一)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工作,承担邢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果品、蚕桑、花卉行业的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果品、蚕桑、花卉的结构调整和基地建设,组织指导果品、蚕桑、花卉的品种改良、品质提高和标准化生产工作。监督管理果品质量安全,负责果品质量安全监督及信息发布工作。
(十三)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和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市级林业资金,指导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四)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邢台市林业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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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性质 |
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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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林业局 |
行政 |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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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森林公安局 |
行政 |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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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
事业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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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林木种苗站 |
事业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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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
事业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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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蚕丝公司 |
事业 |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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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实验苗圃 |
事业 |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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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林场 |
事业 |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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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邢台市林业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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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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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5年预算数 |
项目 |
2015年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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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204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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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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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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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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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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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专户核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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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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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来源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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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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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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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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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医疗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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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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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城乡社区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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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农林水事务 |
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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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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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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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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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金融监管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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